公直先生:中国语法里要加一点欧化,是我的一种主张,并不是"
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"
,也没有"
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"
,可是先生立刻加给我"
汉奸"
之类的重罪名,自己代表了"
四万万四千九百万(陈先生以外)以内的中国人"
,要杀我的头了。
我的主张也许会错的,不过一来就判死罪,方法虽然很时髦,但也似乎过分了一点。
况且我看"
四万万四千九百万(陈先生以外)以内的中国人"
,意见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,先生并没有征求过同意,你是冒充代表的。
中国语法的欧化并不就是改学外国话,但这些粗浅的道理不想和先生多谈了。
我不怕热,倒是因为无聊。
不过还要说一回:我主张中国语法上有加些欧化的必要。
这主张,是由事实而来的。
中国人"
话总是会说的"
,一点不错,但要前进,全照老样却不够。
眼前的例,就如先生这几百个字的信里面,就用了两回"
对于"
,这和古文无关,是后来起于直译的欧化语法,而且连"
欧化"
这两个字也是欧化字;还用着一个"
取消"
,这是纯粹日本词;一个"
瓦斯"
,是德国字的原封不动的日本人的音译。
都用得很惬当,而且是"
必要"
的。
譬如"
毒瓦斯"
罢,倘用中国固有的话的"
毒气"
,就显得含混,未必一定是毒弹里面的东西了。
所以写作"
毒瓦斯"
,的确是出乎"
必要"
的。
先生自己没有照镜子,无意中也证明了自己也正是用欧化语法,用鬼子名词的人,但我看先生决不是"
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(汉奸)"
,所以也想由此证明我也并非那一伙。
否则,先生含狗血喷人,倒先污了你自己的尊口了。
我想,辩论事情,威吓和诬陷,是没有用处的。
用笔的人,一来就发你的脾气,要我的性命,更其可笑得很。
先生还是不要暴躁,静静的再看看自己的信,想想自己,何如?专此布复,并请热安。
弟康伯度脱帽鞠躬。
八月五日。
八月七日《申报》《自由谈》。
(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五日《申报·自由谈》。
)